(二十八)城市避难场所创城实地要求 1.设有避难场所的标识牌;功能完备,设备维护及时;2.出入口无堵塞;3.有开展社减灾、防灾宣传教育(有板报、宣传资料、活动记录及图片等);4.建立有健全的救灾应急预案。